
不合格品与不合格事项管理制度 一、目的对不合格品与不合格事项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防止不合格品与不合格事项再次出现。二、职责
(一)质检部负责不合格的管理。(二)有关责任部门负责不合格的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质检部负责跟踪验证。三、不合格范围(一)产品不合格:包括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等不合格。(二)工作不合格:包括管理工作不合格、技术工作不合格、过程不合格、体系不合格等不合格。(三)本企业通过检查、考核、检验、验证、审核、用户走访、信息反馈、接受投诉等方式发现存在的不合格。四、产品不合格的处理(一)不合格品由质检部负责鉴别、标识、记录并通知责任部门和报告企业领导。(二)责任部门应将不合格品隔离存放并加以明显标志。(三)质检部组织质检、生产、供应等人员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分析原因,明确责任,确定处理措施并报企业领导批准。(四)对不合格半成品一般采取以下措施:1、返工:将产品从正常的生产流程中分离出来,对产品进行进一步加工以满足产品标准要求,如重新包装,金属探测失效等等(不包括生产工艺规定的回料加工)。2、报废:由质检部将报废产品进行销毁处理,并做好记录。(五)对原辅料、包装材料不合格一般采取以下措施:1、退货;2、让步接收;3、报废:由质检部将报废产品进行销毁处理,并做好记录。(六)对不合格成品要进行销毁处理,并做好记录。(七)责任部门针对不合格原因进行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质检部进行跟踪验证。五、不合格事项的管理(一)有关部门在检查、考核、用户走访、信息反馈、接受投诉等方式发现存在工作不合格时应及时报告质检部,填写不合格通知单交责任部门。(二)责任部门调查分析原因,明确责任,确定处理措施并报企业领导批准。(三)责任部门针对不合格原因进行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质检部进行跟踪验证。六、厂长酌情对责任人员进行教育和适当处理。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一、目的规范销售后的食品存在不合格或不安全时必须的召回,包括自主召回、被责令召回,避免食品安全危害继续扩大。二、范围适用于已销售并确定为不安全批次的食品的自主召回、被责令召回工作。三、职责(一)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负责食品召回及处理的统一指挥调度,包括通知召回、实施召回、对召回产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向当地政府监管部门报告召回及处理情况。(二)质检部负责对食品安全不合格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并适时提出产品召回建议,负责召回产品的验证。(三)采购销售部负责向顾客发出产品召回通知并组织做好产品的召回工作。(四)生产部负责召回产品的处理。(五)厂长负责对产品召回方案的批准,确保产品召回过程所须资金和资源的供应。四、工作程序(一)产品召回的时机当不安全批次食品已经销售出去,应启动召回程序,包括自主召回、被责令召回。以下情形会触发召回程序:1、顾客的投诉;2、监管部门检查发现不安全产品,责令召回;3、媒体曝光的不安全食品或事件;4、本企业内部检查发现不安全批次的产品已经交付;5、其他的改变(包括技术、法律行规和突发事件)影响到已交付的产品质量或安全。(二)食品召回级别的确认1、一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死亡的;
2、二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一般健康损害;
3、三级召回: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三)食品召回机制的建立1、成立产品召回应急小组1) 需要召回产品时,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牵头成立产品召回应急小组,明确产品召回应急小组成员的职责,包括通告、回收、运输、防护、验证、处理等。小组成员来自质检部、仓库、办公室、生产部。2)产品召回应急小组按职责的规定迅速开展工作。3) 立即停止不安全食品的生产。(四)信息反馈与分析1、信息反馈1) 办公室将顾客反馈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填写在《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处理记录表》上,连同顾客的书面投诉一起报交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2) 本企业内部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时,发现人应以《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处理记录表》的形式及时向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报告。3) 对国家抽检发现本企业产品不安全、国家责令召回产品、媒体对本企业产品的负面报道等信息,发现者或接收者应及时以《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处理记录表》的形式向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报告。2、信息分析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对收到的信息进行分析,如果发现产品不召回就会对消费者造成伤害时,应组织产品召回;对政府监管部门责令召回的,应无条件立即组织召回,并向厂长报告。(五)产品召回的实施1、一级召回: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24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二级召回: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48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三级召回: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2、产品召回应急小组成立后,应根据职责分工,由指定人员立即查阅《产品销售登记台账》,追溯产品去向,拟定发给经销商的《产品召回通知单》或通告公众的公告文,通知单或公告文上应写明召回产品的名称、规格、批次、出现的问题及严重程度。如果产品不安全与原料有关,则还需拟定《产品不安全问题紧急报告》,通知原辅材料供应商原料可能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其暂停供应相关原料,并查找原因予以答复。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填写《产品不安全问题紧急报告》,提交当地政府监管部门。3、产品召回应急小组根据发货记录将《产品召回通知单》发给需召回产品区域的经销商,要求经销商停止销售需召回的产品,并将这些产品下架、封存,尽快运回本企业。对运回本企业的产品,仓库应做好隔离、封存和标识。4、如产品已流入消费者手中,此时本企业应通过媒体及网络向消费者公告需召回产品的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产品名称、批号、不合格原因等),以及产品召回的网点、途径,同时向消费者申明不要再使用该批次产品。5、仓库应停止发出与召回产品同一批次的库存产品,对这些产品做好隔离、封存和标识,等待处理。6、厂长应确保产品召回过程所须资金和资源的供应。(六)召回产品的处理1、产品召回后,产品召回应急小组应对召回产品及相关库存产品进行评价并提出处理意见,以《产品召回记录表》的形式上报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批准。2、相关部门按《产品召回记录表》上的处理决定对召回产品及相关库存产品进行处理,包括对召回产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等方式。(七)纠正和完善 1、产品召回完成后,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应组织产品召回应急小组和有关部门对产品召回的情况进行总结。在总结中,应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产品召回涉及的销售区域及产品种类、数量,召回产品的处理结果,召回对企业信誉的影响,召回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等情况,同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形成《产品召回记录表》。总结的结论应上报厂长及当地政府监管部门。2、质检部依据总结的结论向各部门发出《纠正措施记录表》,对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验证。3、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应适时组织进行产品召回演习。通知相关方的方式、召回工作的各项措施(包括产品追溯)、受影响产品的处置等应在实施演习时使有关人员掌握。演习后应总结经验教训,并将这些经验教训作出记录以便对相关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 一、目的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制定响应措施,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定义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三、职责(一)质检部负责组织对紧急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分析和组织处理。(二)食品安全小组负责识别潜在紧急情况和事故,配合制定必要的应急预案。在紧急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统筹和协调。(三)采购销售部负责在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实施产品召回的具体工作。(四)生产部负责配合质检部和食品安全小组进行原因调查和分析,妥善处置涉及不安全食品和原料。 四、工作程序 (一)报告报告原则:企业任何员工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或越级报告涉及企业产品的食品安全事故。(二)报告程序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企业各部门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对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企业领导报告,并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3、总结报告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三)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要封存暂扣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产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分析、调查;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立即予以召回、销毁。五、责任追究(一)各部门负责人及企业领导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联络畅通,对无法联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如事故发生后,要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不得避重就轻,要实事求是。如因报告不实,影响领导决策,影响事件处理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六、纠正与完善如有事故发生,由质检部组织进行原因分析,编制《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针对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如异常作业、操作人员缺乏培训等,由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交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确认后予以实施。事故发生后,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方案和有关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与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仓库管理制度 为加强仓库管理工作,确保物料的安全存储与使用,维护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防止交叉污染。二、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贮存区内的地面、墙壁、天花板及横梁、架构、管道等应保持清洁,无尘土、无积水;每天进行卫生清扫,及时清理废料、垃圾等应。三、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摆放应离地、离墙并与屋顶保持适当距离,垛与垛之间也应有适当间隔,不得直接放在地面或已被污染的潮湿的表面上,应避免放在管道或设备部件下方等有可能滴落冷凝水的地方。四、各种原材料应按品种分类分批贮存,每批原材料均有明显标识,同一库内不得贮存相互影响风味的原材料,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五、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润滑剂、燃料等物质应分别安全包装,明确标识,并应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分隔放置。六、仓库应有足够的通风换气设施,严格使用防鼠板及其他避免虫害进入的设施,做好防虫害检查,并做好记录。七、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八、对温湿度有要求的原辅料、半成品及成品应控制库房温湿度,填写《环境温度湿度记录表》,发现不符合时立即作必要的调控。九、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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